健丽美袋见证官活动启幕全民见证隐形去眼袋

网络 / 2018年12月18日 18:57

品牌

 健丽美袋见证官活动启幕全民见证隐形去眼袋

(健丽首届美袋见证官发布会-广州站)

见证官招募连连告捷1618院遍地开花

健丽美袋见证官活动开展至今,健丽旗下18家分院已经诞生了第一批美袋见证官,人数超过百位,见证官们都亲身体验了健丽隐形去眼袋的神奇之处,不到30分钟就把眼袋消除了,并且在术后,把自己的去眼袋体验和去眼袋前后的改变感受分享给现场的观众和身边的朋友,以帮助更多被眼袋困扰的爱美人士摆脱眼袋,恢复眼部健康与美丽。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首批见证官们亲身体验和力荐,全国已有超过1200名爱美人士在健丽各个分院的帮助下成功摆脱眼袋困扰,恢复眼部年轻态!

在美袋见证官活动广州站现场交流中,很多爱美人士表示之所以选择健丽,是看中了健丽的隐形去眼袋技术以及23年专注去眼袋的品牌特色。同时也有不少粉丝对此提出疑问,目前市场上不少医院开展有隐形去眼袋的项目,健丽隐形技术有什么特色,突出的优势?

对此,广州健丽技术院长曹宝济笑着表示,健丽医美成立于1995年,2000年提出隐形去眼袋技术,并获得国家相关的认证,是国内较早开展隐形去眼袋项目的专注去眼袋的医美机构。

市场上的确有很多机构开展去眼袋项目,并且也有不少机构开展隐形去眼袋项目,但是健丽是专注去眼袋的机构,并且健丽的隐形去眼袋技术,是经过18年的沉淀和发展的,不管在技术的成熟度,还是医生团队的经验上,健丽隐形去眼袋技术都有着起步更早,专注度更高,临床实践案例更丰富的优势。

美丽+健康,隐形去眼袋23年

作为隐形去眼袋技术的始创者,健丽医美总经理马满仓表示,眼袋影响的不仅仅是美观,还有可能诱发其他眼部问题,比方近视等。而健丽隐形去眼袋凭借其隐形技术、对人体创伤小、即做即走、术后恢复快,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的特点,自诞生以来就受到了众多爱美人士的喜爱,并且去眼袋十年、二十年的老“袋”友,遇到身边朋友有眼袋还会推荐到我们健丽做。

获得如此口碑,据马满仓先生认真对到场的爱美者表示,健丽医美考虑的不仅仅是满足粉丝去眼袋年轻化以及保持眼部健康的需要,还一直追求用最小的眼部损伤,最高的舒适度来达到去眼袋效果。作为在隐形理念引领下诞生的技术,相比于传统的去眼袋方式,隐形去眼袋对眼眶周围的血管、神经、淋巴管及其他组织的损伤更小。这也是健丽隐形眼袋技术粉丝遍布全球的原因。

在现场粉丝互动中,一位去眼袋客户表示:“现在眼睛真的很漂亮,想起以前天天挂着大眼袋的样子,自己都嫌弃到不行,特别显老,但是想到开刀去眼袋又担心留疤,最终选择健丽隐形去眼袋。正是健丽医美隐形技术、创伤小的缘故,才让我下决心做了去眼袋手术,效果特别满意,不止是健康,别人都说我去完眼袋,年轻了不止10岁,生活工作都充满自信!”

(美袋见证官分享)

现场见证隐形去眼袋引发新老粉丝热议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健丽技术院长曹宝济为现场体验者做了隐形去眼袋,体验者在手术结束后在现场与新老粉丝互动,分享去眼袋过程和效果。在美袋粉丝和见证官们看来,通过零距离接触现场的体验者,可以第一时间看到隐形去眼袋的术后即刻效果,比起广告宣传,她们更相信自己亲眼所见。因而体验者良好的术后即刻效果再度引发了新老粉丝们的热议。很多粉提出疑问,健丽如何做到不缝合、淤青小的术后即刻效果。

(隐形去眼袋现场体验前后对比)

对此,广州健丽技术院长曹宝济表示,健丽隐形去眼袋技术经过18年的发展,对眼部结构的了解和去眼袋技术的精益求精已经做到到了行业前沿。相比于传统的开刀方式去眼袋对爱美者创伤面积大,术后恢复期长,对爱美者工作造成影响的不便。隐形去眼袋的创口仅有一个3毫米左右的微孔,利用专业去眼袋仪器针对眼袋眶隔脂肪层操作,从而达到去眼袋的目的,创伤面积小,安全性也更高,术后恢复能够更加快速。因此能做到不缝合,术后不用特殊处理,淤青相对较小的术后效果。让求美者在视觉上、在心理上都更易于接受隐形去眼袋的方式,更加满足了爱美者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升眼部美丽,恢复眼部健康!

(健丽医美总经理马满仓给美袋见证官颁发荣誉牌)

感恩美袋粉丝健丽抛出年度力度最大优惠

广州健丽经营院长罗蓉女士表示,健丽医美作为中国隐形去眼袋技术的始创者,成立23年来。美袋见证官作为健丽忠实的粉丝,不仅对健丽给予信任和支持,并且把这份信任和支持传递给更多被眼袋困扰的爱美人士,这份信任和情谊对健丽来说真的弥足珍贵。因而,为了答谢广大美袋粉丝的支持和信任,健丽将在旗下18家分院全面开启美袋见证官招募活动,从而更好地为不同地区的美袋粉丝提供回馈服务。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通过现场或网络报名均可报名参与美袋见证官活动,赢得去眼袋免单优惠。

(广州健丽医师团代表采访)

1.生活周刊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生活周刊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生活周刊",不尊重原创的行为生活周刊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生活周刊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