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务员拟归入工伤保险

《广州日报》 / 2019年05月12日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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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网站得悉,《广州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办理单位工作人员归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办理施行办法的告诉(征求定见稿) 》对外征求定见,拟将广州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办理单位工作人员归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办理。

广东省已将公务员归入工伤保险制度,此次广州市征求定见稿根本与省的规则共同。依据征求定见稿,广州市施行公务员法办理的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办理的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依照本办法规则为本单位编制内的悉数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员工)参与工伤保险、交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交纳工伤保险费,员工个人不交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则交纳工伤保险费,员工的缴费薪酬基数依照其机关单位根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薪酬基数核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依照规则的工伤保险费率方针履行。

新闻链接:怎么提定见?

1.经过电子邮件方法将定见发送至lipeien@gz.gov.cn。

2.经过信函方法将定见寄至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办理单位工作人员归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办理施行办法征求定见”。)

定见反应截止时刻为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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