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嬉皮士运动可能已经成为永久的历史遗迹,但是其充满创意的装束、迷幻撩动的节拍时至今日依然经常被人谈起。在部分大众传媒的建构下,那个1967年的“爱之夏”被认作是和平与自由的代表。
但是摄影师乔·塞姆伯格的镜头告诉了我们一个不同的嬉皮士运动:那些长发飘飘的年轻人拥挤在旧金山的大街上,自以为挣脱了世俗与传统的束缚,但却堕入了一个由虚无和享乐构筑的深渊。
1967年的夏天,近十万年轻人从世界各地涌入了旧金山。他们来到海特区(Haight-Ashbury)和金门公园,踩着迷幻摇滚的鼓点,向人们昭示他们反传统、反越战、争和平的理念。而旧金山的海特区,则成为了政治、音乐、毒品和创意的熔炉,萌芽了包括性解放、异族通婚、东方宗教、环保运动、音乐节、背包族在内的许多当代思潮和生活方式。
由于其倡导的爱与和平的理念,那个夏天被媒体冠以了一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名字:“爱之夏”(The Summer of Love);而那些披着印第安披风、佩戴印第安珠串、犹如上古时代的氏族部落的年轻人,就成为了传说中的“嬉皮士”。他们每个人都喜欢头簪野花,所以又被加上了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昵称——“花童”(Flower Child)
爱之夏之后,《大西洋月刊》发表了一篇名为《嬉皮士的绽放》的文章。作者马克·哈里斯(Mark Harris)说:“几乎所有对嬉皮士的第一兴趣,都是因为他们是彻头彻尾的美国中产阶级孩子。”
“有些市民看到他们就想报警,这是因为其身上最让人抓狂的特质——他们并非是对肤色歧视不满的黑人或者举止怪异的移民,而是经济条件优越、有着白色肌肤的少男少女。在接受了常规教育之后,只要心里愿意,他们就可以在得体的工作和城郊之间两点一线往来,拥有一栋自带卫生间、可以刮胡洗漱的漂亮房子。” 马克·哈里斯写道。
乔·塞姆伯格(Joe Samberg)就是这样一位物质条件优越的中产阶级少年。他成长于纽约长岛某个高档小区。父亲是一位成功商人,却有着与其地位及不般配的极左同情心。整个60年代,乔和他的四个兄弟变得越来越激进,其中二人最终去了古巴,为卡斯特罗的革命砍甘蔗。
“我发现这张照片真正好玩儿的地方是在旁边围观的人,”乔说,“右边那个留着荷兰男孩发型的家伙试图劝架。然后你看看左边,那个穿着扎染衬衫的伙计脸上带着一种‘呵呵,好玩儿’的表情抽着烟。然后,有三个相互拉扯的黑人女孩紧紧盯着那个叫阿奇黑人,希望他赢。再看其中的一个白人女孩瓦妮莎,她感到有趣的似乎是这些黑人女孩对这场架的紧张。顺便说一下,阿奇确实赢了,但其实两个人都已经累坏了。”(乔·塞姆伯格)
1969年,22岁的乔搬到了加州生活。那个时候,《大西洋月刊》中所描述的场景已经从旧金山海特区横渡海湾,转移到了伯克利的电讯大道。那里的房租更便宜,而对那些无力支付房租的人来说,那里的阳光也更加温暖,大学城也更有同情心。这些长发飘飘的年轻人,可以不分昼夜地挤在人行道交谈、抗议、接吻、跳舞乃至不停地嗑着猛剂量的毒品。
乔是其中的一员,但是略微置身事外的一员,他通过他的镜头观察所发生的一切。多年以后,当他已经成为了三个孩子的父亲、被公认为一位专业摄影师时,他向人展示了当年他在电讯大道上拍的照片,这些影像上那些青春但无神的面庞,简直是对爱之夏的和平标语、雏菊绳铃、摇滚舞蹈等嬉皮士元素的绝佳反讽。一位大西洋月刊作者的话可以描述当时乔所看见的现实:成群结队的少年被乌托邦式的理想引诱到了加州,却立马堕入了充斥着性爱、毒品以及昏睡的生活。
左:少年们走上抹布剧院服装店楼上的破败公寓。右:路边两个同行的小伙伴。“我老爸一个月给我寄200美元,被我用来付我和哥们儿共租一间公寓的租金。我想尽办法尽量不吃东西,有些地方花一美元就能弄到吃的,但这么多天了,我就在那吃了一次。”(乔·塞姆伯格)
乔经常自嘲说,他之所以来到西部,是因为披头士的一句歌词里写得那样:“为了些许加州的青草”(for some California grass)。但其实,他之所以抛下原来的生活,也有着自己私人的原因,这点和60年代大多数涌入旧金山地区的年轻人一样——1965年,他的女友在他们已经开始谈婚论嫁的时候死于车祸;六个月后,他的母亲又死于癌症。他说,“我真的开始沉沦了,不能专注起来,也无法在学校找到任何能让我长时间保持专注的东西。”
于是,他选择了退学,从波士顿搬到了曼哈顿,在市区找到了一份色彩实验室的工作。他把业余时光都耗费在哈莱姆区,要么在阿波罗剧院观看詹姆斯·布朗等说唱歌手的表演,要么在东村未完工的大街上像安迪·沃霍尔一样闲逛。他会参加沃霍尔组织的音乐节,观看地下丝绒乐队的演出,然后回到从不收拾的家里用鼻腔吸食甲基苯丙胺。“我的活法让人伤心,但那时候的我太小,还不懂这些。我只知道我极度渴望让自己再次好起来。”
“这张照片中,你能看到所有的克里希纳(注:印度教中的一位神衹)都剃了光头,除了最引人注目那个留着一头金发,”乔说。“我听说他来自夏威夷,那里的克里希纳不需要剃光头,但其他人都对他很冷漠,认为他的长发是虚荣心的表现,。所以他游离与他们之外。”(乔·塞姆伯格)
1969年,乔被解雇,他的弟弟弗兰克过来看望他。弗兰克住在伯克利,劝他一道搬过去。他们花了三四天时间自驾横穿了整个美国,一路看尽黄沙与冻土,在俄亥俄撞车,又在怀俄明又把自己锁在了车外……直到某天,当老天下着暴雪,能见度低到连路都看不清的时候,他们成功翻越了塞拉山。这趟刺激的旅程驶到最后,是身体知觉告诉他们车身开始下坡了。
“然后,突然间,我们就发现自己到了一个茂盛的山谷。简直就像小学一年级的初级课本里写的那样,群山起伏环绕,一片绿绿葱葱,柔软起伏的曲线得就像年轻少妇的美丽身体。天是纯净的蓝,所有的云朵都涨得大大的,你知道吗?纯洁、无暇、炽热。我当时就好奇,‘我们是跑下公路然后跌到天堂里来了吗?’”
当他们到达伯克利时,满大街都是游荡的嬉皮士——他们站在每个街角,挤在每条街道。乔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景。“人们现在不能完全理解,但是在当时,大多数国家是不能留长发的,否则就有挨揍的危险。”长发的乔解释道,“在波士顿,汽车会突然急刹,然后跳出一群人想把你杀了,所以我只有跑。”即使是在纽约,无论什么时候,每当离开格林威治时,“我都会被不断的骚扰,他们朝我吐口水,把我推来推去。”然而,那时乔还不算一个真正的嬉皮士。“我只是有点时髦”,他说,“那相当于穿着靴子、黑色牛仔裤和T恤、皮夹克——就像滚石乐队那样。”
“你看到这些喝南方舒适甜酒的孩子了吗?图上那两瓶不到两分钟就能喝完。这些孩子也就十三四岁,但他们一路上看到想要的东西就买买买。”(乔·塞姆伯格)
而在加州,这些长发的花式少年们正处于顶峰状态。“人们都钻研出了他们的个性外表。”他说,“他们不再追求作为一个嬉皮士的意义,我觉得这很让人兴奋,它为摄影师创造了一个绝佳的拍摄主题——虽然从中产阶级的角度看,他们都生活在痛苦之中。”
同样,这些少年们还为旅游业创造了绝佳的主题——某家旅游公司打出广告,把旧金山描绘成“唯一能不出美国国土就能‘出国’旅游的地方”。于是,一辆辆旅游车开进了旧金山。然而,当游客走下车时才看清了嬉皮士的真相:这些年轻人几乎全都患上了营养不良症,一个个面黄肌瘦,露宿街头。十万人挤在方圆几公里的海特区内,让后者成了又一个难民区,以至于后来的总统罗纳德·里根这样评价嬉皮士:“穿得象人猿泰山,发型像泰山的女朋友简(Jane), 身上的味道像泰山的大猩猩奇达(Cheetah)。”
左边这个扮成基督的人坐在垃圾桶上,右边这个是个已故的本地演员带着高礼帽和他的哥们儿游街。“这里依然还会擦出一些关于新的社会、更好的生活方式的理念火花,但所有这些都在凋零。”(乔·塞姆伯格)
乔找到了一个住处,然后开始整天在大街上游荡。“除了我身上穿的衣服,我真的没其他衣服可穿了,”他说,“我还很少吃饭,有了钱就花在毒品、电影和食物上——按照这个顺序来。”
电讯大道上的青年们主要嗑两种药。一群人毫不讲理地注射海洛因,而另一群人则钟情于能改变思想的药物,这些药物被分级为“一个较轻的有镇定性质的致幻剂”。他们还相信,鸦片是为了防止穷人逃离贫民窟而采取的最恶毒的方式。最初,有些年轻人还打出标语“海洛因贩子滚粗”,但是根据乔的回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标语被扯了下来,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嗑很猛的大剂量硬药。“所有关于意识的东西都被扔掉了。”
看看乔拍的照片吧,他们真切地诉说着这些瘾君子们是多么的年轻。有一群初高中年龄的女孩,经常穿着米老鼠的T恤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却还自称为“迷你暴徒”(Mini Mob)。“这些年轻的孩子被一些人奴役了,”乔说,“他们对她们说:‘听着,你们不需要去学习。所有关于生活的东西,你在这条大街上就能学到。’”
抗议者破坏了人民公园周围的铁丝网。“我家里有些社会主义的读物,”乔说。“我全部读过,也全都理解,只是我从未像我的家人那样相信这些东西。”(乔·塞姆伯格)
其实,早在1964年,伯克利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一年,成千上万的学生聚集在史鲍尔广场(Sproul Plaza),声援公民权利、要求言论自由,而他们中间很多人当时还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大学校园成了当时最激情的、反主流文化思潮的主要发源地,学生们聚集在这里,反对种族隔离和越南战争,学习政治理论和东方哲学。
而现在,从大学退学的学生和嬉皮士们一起,聚集在了大学城的另一端。当初的愤怒犹在,但问题指向却变得更加模糊了。当乔在电讯大道上游荡的时候,他另一个弟弟保罗出版了名为《怒火》的地下文章选集,狠狠地嘲讽了整个高等教育理念。
然而,即便是在那样的状态下,乔也表示自己“过于刻薄”,不买这些激进议程的账。“这条大街上的人一般都属于完全的政治无知,”乔说,“他们只关注嗑药、嗑药还是嗑药,要么是虚无主义者,要么就是享乐主义者。他们支持任何反对现行存在的东西,压根儿没有任何智识基础。所有人都在谈论的精神,包括爱的感觉、新时代和进步政治在内,都在痛苦地死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乔说他看到致幻类药越来越多地被海洛因取代。“我从来都没有财力成为一个真正的瘾君子,”乔说,“我的钱永远不够,但我从没想过卖掉自己的相机。”(乔·塞姆伯格)
最终,乔还是选择了结婚,成立家庭,过上了稳定的中产阶级生活。不过,他从未搬离出伯克利。现在的电讯大道上还是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人在游荡,但是乔指出,至少他们再也不会装作嬉皮士了。嬉皮士运动本身已经死了,与其一同死去了,还有那些曾经推动它的人。
“这就是我对于整件事情的看法,”乔说,“如果不停止嗑药,人就不会成长。因为成长是关乎更成熟的思想——开拓思维,对宇宙中正在发生的事情都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但是,一旦毒品占领了你的大脑,那这些宏大的思想就都消失了。”
《大西洋月刊》那篇文章的作者马克·哈里斯也有同样的结论。他出生于二战后的美国婴儿潮之前,作为一个纽约白人,却为黑人的报刊杂志工作。他对60年代的学生运动抱有很大的同情,但却尤其不认为嬉皮士带来了任何有意义的改变:毒品阻碍了他们的情智发育,让其任由“幻觉、非理性、邪恶理论、生活经验的缺乏和挫败感”的摆布。他们不旦没有推进手足情谊和人人平等,相反却霸占了公共空间,强摘了金门公园里所有的花朵,在辛劳的邻里们都入睡的时候还拒绝调低躁动的音量。当他们在哀求着金钱施舍和免费就诊时,这些来自郊区的孩子就吸干了那些本属于城里最需要帮助的人的资源。
但不可否认的是,嬉皮士们在美国文化史上依然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即使不是他们想要的那种影响。“一段时间后,我开始留意到一些现象,”乔说,“当初那些因为我头发长想要把我痛扁一顿的人,他们自己的头发都留长了。”
而对于那时同样狂热的中国青年们来说,很多出生于60年代的人都会记得,小学英语课上教过的一首名为《旧金山》的歌——那是1967年的夏天,28岁的约翰·菲利普斯(John Phillips)花了二十分钟写下的:“如果你要去旧金山的话,请别忘了在头发上插满鲜花。在旧金山这座城市里,你遇到的人温柔善良。对于那些要去旧金山的人,今年夏天将充满爱的阳光。”
1970年的摄影师乔·塞姆伯格
作者/JENNIE ROTHENBERG GRITZ
编译/Marco 编辑/谢如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