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可自行实施

网络 / 2019年12月19日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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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调查是保障地块安全利用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耗时长、花费高等问题。近日,《广州市农用地转为营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对农用地转为营建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行了明确和简化,达到缩短调查时间、规范调查程序、加快农用地再开发进程的目标。简化后的调查工作由于技术难度不大,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也可自行实施。

农转建是否要开展土壤调查?业内有不同理解

广州城镇化程度较高,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老城市新活力的进程中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日益迫切,随着城市的规划布局不断优化调整,农用地转为营建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但目前尚没有关于农用地转营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面的技术规范。

实际上,农用地土壤污染物标准普遍严于营建用地的标准。实际检测也表明,如果某地块在历史上一直作为农业种植使用,那么其超过营建用地风险管控标准的概率很低。

对于农转建是否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业内也存在着不同理解。有一种认识是农用地不存在污染风险,不需要开展调查,也不愿意耗费漫长的时间和大量的金钱开展调查。

也有人认为农业用地转为营建用地同样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而现有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参照《营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开展,专家从严格把关的角度,通常需要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监测,调查时间长、费用高,影响了土地再开发的效率。

正常农用地无需实施采样监测 省略耗时耗钱环节

为了规范农转建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也简化程序,广州出台了《广州市农用地转为营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指引》结合当前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的一些问题,实行统一、规范的指引,加强土地再利用的环境监管,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指引》重点明确两个问题:一是明确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明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如何开展。

指引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现状为农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考虑到农用地的权属人实际情况,调查主体为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收储方。由于技术难度不大,调查工作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也可自行实施。

针对农用地的特点,调查原则上以污染识别为主,并设置7项“是/否”型调查属性,涵盖5项场地历史情况、2项场地现场状况,调查方式主要是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异味辨识、人员走访等,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关联信息等,力求既能把控要害,又简单、快速。7项调查任一项为是的才进入后续采样监测等调查环节。正常农用地通常无需实施采样监测,这正是最耗时、耗钱的环节。

调查更关注该场地是否涉及非农业性污染风险,比如从事过工业生产、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栈存过危险废物等,而不去纠结各项污染指标的监测数值。

该《指引》的出台,将指引土地使用权人如何开展调查;规范服务单位的调查行为,避免把工作复杂化;通过明确农用地的简化调查,消除土地使用权人对调查的反感,使调查工作能够做、愿意做;同时缩短调查耗时,加快农用地再开发进程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需求。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也提醒,指引只解决怎么调查问题,至于调查在什么阶段开展、谁评委等问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有规定,不在指引中重复。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杜娟 通讯员 穗环宣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杜娟 通讯员 穗环宣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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